万全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万全县地处河北省西北部,西、北以明长城为界与尚义、张北两县接壤,南隔洋河与怀安县相望,东临张家口市,总面积1161平方公里,东西长37公里,南北宽35公里,辖4镇7乡,全县共有172个村委会,10个居委会。总人口21.96万人,城镇人口47672人,占总人口的21.7%。一般文盲率降为10.98%,15岁以上人口识字率89.02%,平均受教育年限6.7年,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分别为大学2717人占总人口的1.31%;高中(含中专)17360人占总人口的8.37%;初中69980人,占总人口33.74%;小学81144人,占总人口的39.12%。全县少数民族人口426人,其中蒙古族87人;回族35人;藏族2人;维吾尔族3人;苗族14人;彝族16人;壮族1人;布依族6人;朝鲜族2人;满族240人;瑶族4人;土家族5人;哈尼族4人;僳僳族1人;仫佬族2人;毛南族1人;锡伯族3人。